项目编号No:JY2019006
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招标方)就“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的购买,对国内外厂(商)进行有限竞争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请参加投标的厂(商)仔细阅读本总则和相关仪器设备细则,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1.2项目地点: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生物材料楼401 电话:028-85412428)
1.3项目内容:见附件。
1.4项目范围:见附件。
2.投标文件内容:
2.1投标方的基本情况简介并提供资信证明。
2.2 投标方应在本总则基础上,对附件(表)中的技术指标及各项内容做出应答,标书第一页提供单项价和总报价,并保证在本项目中标执行期内,有现货供应。同时对招标方实行价格保护(在执行过程中,货物未起运前如价格下调,按下调价格执行)。
2.3 项目涉及系统集成或工程时,请同时报出投标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如果投标方愿意免收相关费用,该项请特别注明其价值。
2.3.1 投标方如有赠送项目,如:仪器设备、软件、配件、技术资料等,请标明数量、规格、型号以及价值。
2.4 招标方发出的标书附件(表)内容,投标方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果投标方对其中内容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意见或方案,可另做方案并报价,并请注明建议方案的特点,供招标方在评标时参考。但必须在开标前向招标方的招标专业工作组做出特别申明。
2.5单台价值高、技术含量高又是属于系列产品的设备,须提供技术说明书和有关证明其技术性能指标的文件。
2.6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产品保修期限,零配件供应,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保证措施等)。
2.7 投标文件壹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好递交到指定地点。
3.日程安排: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招标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网站招标公告中可以下载招标项目的相关附件;
网址:http://www.safetest.com.cn/。
3.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月 18 日下午17:30,递交地点为四川大学生物材料楼401。投标方必须将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到指定地点,过时无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开标时间:由招标方电话通知。
3.4开标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5结果通知: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各投标方。
3.6合同签订:招标方正式通知中标者后,双方在4个工作日内签定正式合同。
3.7项目完成时间:见合同约定。
4.运杂费及付款方式:
4.1运输方式:中标方(或正式合同中乙方)承担。
4.2运杂费由:中标方(或正式合同中乙方)承担。
4.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有计量要求的设备,须经计量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计量合格),甲方支付70%货款。
5.投标标书作废条款:
5.1有不公平竞争行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
5.2未按照公告和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制作的标书。
5.3未密封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标书。
5.4对招标文件内容作擅自改动的。
5.5只投标本项目部分内容的标书。
6.废标条款:
6.1投标者在投标期间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
6.2最低报价大大高于标底或市场平均价格的。
6.3参与投标者数量不足以产生有效竞争的。
7.评标原则:
7.1各厂(商)在投标文件中如果给出有附加条件的优惠条件,在评标时只能作为参考。
7.2在设备质量,服务承诺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执行价格最低原则,同时综合考虑投标方的技术力量,服务承诺和过去的社会信誉等。
7.3由专家组选出条件最优的前几名(最多不得超过3家)投标者,作为投标入围者,由招标工作组确定中标者。
7.4招标方承诺组织有关专家严格、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标,以充分保证各投标厂(商)的利益。
8.其它说明:
8.1各投标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表),它们包含了即将写进合同之中的大部分条款,一旦投标方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投标单位: | 招标单位: |
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 | |
2019年 月 日 | 2019年10月8日 |
附件: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1、设备名称: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1.1数量:1套
1.1.1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标准配置:含试剂桶、滴定杯等) 1台
1.1.2 配套≥20孔消化炉(标准配置:含石英消化管、管架、排污罩等) 1台
2技术指标要求:
2.1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2.1.1 测定范围:0.1mg~210mg氮。
2.1.2 蒸馏时间:≤10分钟/样品。
2.1.3 蒸馏能力:≥15mL/分钟可调。
▲2.1.4滴定精度:最小滴定体积≤1.0μL/步,RSD≤0.002μL/步。
2.1.5 示值误差: ≤1.0%
▲2.1.6重现性:RSD <0.5%(10-150mgN)、RSD<1.0%(3-10mgN)、RSD<1.5%(1-3mgN)(需要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的证明文件)。
▲2.1.7线性范围:在相同样品1-3倍样品量范围(氮含量3-150mgN)内,RSD ≤1.5%,(需要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的证明文件)。
▲2.1.8回收率:≥99.5% (需要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的证明文件)。
2.2消化炉
2.2.1 控制方式:液晶显示控温仪,并具有多阶程序升温功能。
▲2.2.2 加热方式:石英管红外加热,不得采用石墨加热。
2.2.3 升温速度:≤30分钟(室温~450℃)。
2.2.4 炉孔数量:≥20孔 。
▲2.2.5 控温范围:室温~≥600℃。
▲2.2.6 温度波动:±1℃ 。
3 性能要求
▲3.1 应符合GB/T 33862-2017规定,且必须使用颜色判定终点方法(不得采用比色法),应能实时显示三基色图谱,标准酸体积、蛋白质含量、氮含量,并能实时监测反应全过程。(需要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的证明文件和设备运行实时图片)
▲3.2应具备监测氨气是否蒸馏完全的功能。
3.3标准酸滴定量应不受滴定管体积的限制。
▲3.4不同浓度标准酸应可直接切换,通过排空管路后,不同浓度标准酸液的交叉污染不得影响数据。(必须现场试验证明)
3.5发生故障时,应具有样品保护功能。
▲3.6 蒸馏和滴定应同步进行,蒸馏和滴定不得顺序进行。
▲3.7应能可视滴定过程,滴定不得在密闭暗室环境中进行。
3.8应具有防护门关闭实时检测和提示功能。
▲3.9应能间歇式加碱,确保酸碱反应可控,避免剧烈反应放热使氨气逸出,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
3.10应具备自动清洗滴定杯及管路功能。
3.11应能对蒸馏杯的温度实时检测和控制,蒸馏应不间断,且蒸汽应恒定。
3.12蒸馏功率应可调。
▲3.13应能保证数据和检测条件的可溯源性。
4 其他要求
▲4.1应能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包含重现性、线性范围和回收率的设备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4.2若有特定专有技术的,应提供官方机构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的证明文件。
注1:带“▲”的性能要求为必须满足条件。
注2:如果认为该项目的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请在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反馈招标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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